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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7    浏览次数:1

 

 

郊区各区县农委、监察局: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通知》(农经发〔2011〕13号)精神和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北京市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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