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7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农业局、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

  为了做好2012年度全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一)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经作、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职改字[1993]18号、闽农职改字[1993]第1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凡在我省从事农学、经作、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等专业工作的台湾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人发[2008]73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报送材料时间

  省直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为2012年11月23—30日;各设区市报送材料时间截止为2012年12月3日。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四、答辩

  申报人员均需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情况、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要与岗位聘用有机结合。

附件:1. 关于报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

2.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3.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4.申报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5.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6.评审材料分类标识

 

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

二Onth="9" day="12"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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