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集团公司等单位: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农委等11部门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2〕56号)的有关规定,我们依照程序对天津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第四批20家、第五批27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一次监测。监测结果表明, 第四批有天津市双合盛食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第五批有天津中园四季苗木花卉批发市场等24家企业在资产规模、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带动能力等方面都达到了相应条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继续享受天津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名单附后)。其中,天津市吉亚牧业有限公司和天津津永食品有限公司已按程序报请有关部门核准,分别更名为天津吉亚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长城万达罐头有限公司。
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我市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的骨干力量,在应对金融危机中成效明显,为保增长保供给促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市《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继续扶持和引导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健康发展。
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继续发挥资本、技术、信息和组织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进一步密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切实提高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每两年监测一次,监测合格者继续享受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不合格者将取消其称号。
附件:1.天津市第四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第二次监测合格)名单.doc
2.天津市第五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第一次监测合格)名单.doc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