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了2010年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230项,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自2010年12月29日起至2011年1月4日止。
二、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产品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三、其他事宜
如申报的产品未在本次公示的名单中,可在3月31日前与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联系,取回申报材料,以备下次申报使用。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138号
邮政编码:300011
联系电话:24324835,24325413
联系单位: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
联 系 人:闫凌州、栾明、袁哲宁
附件: 2010年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