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10-31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30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O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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