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各派出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新一轮科技特派员派遣计划的通知》(浙科发农〔2014〕61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农〔2014〕67号)精神,经供需对接和协商,研究确定第十二批335名省派科技特派员赴欠发达乡镇开展科技服务和扶贫开发工作(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抓紧做好衔接工作。请各派出单位抓紧做好与派驻地科技局(委)和入驻乡镇的联络衔接,并于6月15日前完成第十二批省派科技特派员的派驻工作。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将于6月中旬对新派科技特派员进行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及时办好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手续。请省级各派出单位按照《浙江省欠发达乡镇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字〔2005〕8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欠发达乡镇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字〔2006〕66号)的精神,尽快将本单位今年科技特派员所需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的财务凭证,于6月30日前送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3.认真做好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科技特派员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入驻乡镇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提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项目申报,要求有明确的实施基地、实施内容和目标。如申报上年延续的项目,要求提出新的实施内容和考核目标。各县(市、区)科技局要严格审核申报项目内容。
请各位科技特派员按照《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有关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在浙江省农业科技特派员之窗(网址:http://www.zjsp.net/zjsp/kjtpy政策法规栏目)下载。
申请材料经县(市、区)科技局初审、盖章后并按附件格式汇总好报市科技局(委),再由市科技局(委)以纸质材料一式1份(附电子版)于2014年6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浙江省科技厅农村处
叶祥发 87054033
孙彩霞 87054039
E-mail:ktp2008@zjinfo.gov.cn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邮编310006)
附件:1.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及派驻乡镇名单(按派遣单位分)
2.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及派驻乡镇名单(按派驻地分)
3.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项目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