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5    浏览次数:2

闽农厅办[2012]227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本厅有关处室、厅属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正确把握投资方向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的通知》的通知(附件1)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自查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于近期对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为此,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自查

  各有关单位要抓紧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所安排的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具体项目详见附件3)。要对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在中央资金计划转下达、建设条件、项目开工、配套资金、工程进度、资金拨付等环节摸清情况;要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制定详细周密的建设进度计划,按照批复的建设期限倒排工期,细化分阶段任务和完成时限,在做好投资和质量控制的同时,加快各环节的工作节奏,确保如期完成,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的具体措施。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的自查报告请于10月18日前报送省厅计财处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本厅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应针对各地自查报告,提出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的具体有力、可操作性的措施,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厅计财处。

  二、加快信息报送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要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建设进度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种子工程、畜禽良种工程、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应按照农业部要求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ac.agri.gov.cn),按月及时填报项目实施进度等相关信息。厅相关业务主管单位项目管理员应对本行业所属项目的网上录入进行指导、监督,督促项目单位按时做好信息填报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厅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要将加快建设进度作为项目监管工作的重点,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项目的自查工作。我厅将对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同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做好专项督查相关工作。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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