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工商登记服务效能努力打造海西最便捷最高效服务通道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9    浏览次数:5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6月,福建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提升工商登记服务效能 努力打造海西最便捷最高效的服务通道的意见》(闽工商综〔2012〕317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九个方面15条服务措施,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苏树林省长专门作出了“很好,又有创新、提升,请媒体宣传”的重要批示。根据全省设区市工商局长座谈会精神,为进一步督查了解15条服务措施的执行情况,推动《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意见》的学习宣传情况、组织实施情况、落实成效、特色做法、典型事例、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

  二、工作安排

  (一)各地组织自查(9月上旬-9月下旬)。各市、县(区)工商局逐条逐项对照《意见》要求进行自查,如是否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工作制度、是否制定相关服务措施的操作细则和配套办法、是否按规定确定或配备相关人员等,对落实不够到位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并研究具体的推进办法。

  (二)省工商局组织检查和抽查(10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工商局抽调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设区市工商局进行检查,并会同设区市工商局对其所辖1-2个县级工商局贯彻执行15条服务措施情况进行抽查,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听取意见建议,推动各项服务举措全面落实。

  省工商局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将综合汇总全省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通报,并及时向省政府汇报。

  三、相关要求

  各级工商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回顾总结本单位、本系统前阶段贯彻落实《意见》情况、成效和典型事例,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认真填写《打造海西最便捷最高效服务通道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从9月份开始至今年年底,各设区市工商局要于每月25日前,将本系统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统计表通过OA其他材料上报省工商局外资分局、企业注册处,并于今年12月25日前报送省工商局印发《意见》以来本系统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材料。联系人:彭文伟,联系电话:0591-87716241;蔡迎凯,联系电话:0591-8772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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