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发挥综治考评机制作用加强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10-19    浏览次数:4

   今年来,福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综治考评机制的作用,联合福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打击传销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并促成市政府办公厅将该意见转发各县(市、区)政府贯彻执行。福州市工商局以此为契机,在市综治办的协调配合下,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公安、工商部门牵头,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加强打传工作督查调研,扎实推进基层基础性打击传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遏制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现将该局的做法通报如下,供各地借鉴参考。

   一、督查调研,促进履职到位

   5月29日至30日,福州市综治办带领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相关人员赴传销案件频发、易发地督查调研,排查情况,分析原因,商议对策,指导当地政府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督查调研组深入仓山区城门镇白云村,马尾区马尾镇双协村、快洲村,走访基层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采取听汇报、看材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基层公安、工商查处传销案件情况,实地检查案发地村居群防群控工作措施。仓山区、马尾区政府重视开展打击传销,建立完善地方政府领导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有效领导协调本地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基层公安、工商部门各自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马尾镇快安派出所采取露头就打、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精心组织开展打击传销活动,维护了辖区的社会治安稳定。今年以来,快安派出所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6宗,办结6宗,教育、遣返(散)传销人员达200人(次),其中通过来电来访解救5人,捣毁传销组织窝点6个,抓获传销人员49人,其中治安拘留的1人。公安派出所突出抓好外来人口管理,教育村民严禁将房屋租赁给身份证、暂住证等证件不齐的外来人员,与出租屋主、房屋中介机构签订责任书,不得向传销人员、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否则将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城门镇城门派出所积极发挥村委会治保主任和护村员的作用,广泛收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加大惩治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在胪雷村、白云村、前进村、龙江村捣毁传销窝点8个,解救10人,教育遣散150多人,刑事立案3起,刑事拘留19人,逮捕4人,严厉打击传销犯罪活动。通过实地督查调研,肯定成绩,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强化打击传销的工作措施,有效地促进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任务。

   二、广泛宣传,让群众认清传销的危害

   针对督查调研发现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居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不平衡,打击传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有效,参与传销人员抱侥幸心理,发财心切,认不清传销的欺骗性、危害性的情况,福州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开展新一轮的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6月26日至27日,马尾区、仓山区工商局联合当地综治办、公安局在马尾镇快洲村、城门镇白云村,组织开展以“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无传销村居”宣传教育活动,工商部门制作了“法律法规宣传”、“揭露传销骗局”、“认清传销危害”、“如何识别防范”为主要内容的八块展板,着重宣传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用典型的案例警示教育群众。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片、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有奖问卷测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揭露传销的骗局和危害,教育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500多份,发放调查问卷1000多份,受理群众现场咨询500多人次,对防范传销关口前移到基层农村起到了积极作用。6月27日,闽侯县工商局在大学生毕业即将步入社会之际,牵头协调大学城管委会、上街公安分局等部门在福建工程学院开展以“共同防范传销,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打击传销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展示图片、播放警示宣传片以及与学生互动交流等形式,讲述发生在大学城某高校毕业生因求职被骗陷入传销窝点的案例,揭露传销的危害性和惯用的欺骗手段,警示学生正确择业,防止受骗上当,为大学毕业生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防范传销教育课”。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突出,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现场”栏目、经济频道“热线777”栏目、福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110”栏目等主流媒体做了综合报道,营造了良好的打击传销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管,维护社会稳定

   督查调研组在深入细致的跟踪调研基础上,与区综治办、公安局、工商局以及乡镇、村居负责综治的领导,一起排查情况,分析原因,针对一些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管理薄弱,基层公安、工商执法衔接不顺畅等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一致认为基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及村居委员会是打击防范传销的第一线,要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建立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加强打击传销,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一是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基层公安派出所和村居治保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外来人员跟踪管理,督促其办理外地流动人员暂住证。推广马尾区快安派出所的做法,要求村民房屋出租户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杜绝村民将房屋租给从事传销的人员居住,或提供传销培训场所,挤压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二是基层公安、工商既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又要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切实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查获的参与传销人员的名单要及时录入工商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对屡次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建议公安机关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给予劳动教养,遏制传销人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现象。三是针对传销活动形式多变的特点,工商、公安监管打击手段要跟进,方法要改变,积极探索一套新的模式加强打击传销工作。区、镇综治部门要善于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有效发挥综治考评机制的作用,重点检查督促村居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各镇、村要确定专人负责打击传销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公安、工商部门,严加打击,遏制传销活动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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