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经初审单位初审和我厅审查,该公司申报材料基本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和标准要求。为了增加资质审查、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公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如对该公司申报情况有疑义,请于2012年10月1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书面材料报至我中心(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邮编:35000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