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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0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4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我市实验室整体水平的提高,市科委于2010年12月组织专家对2007年度认定的20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经综合评议,确定天津市能源材料化学重点实验室等5个重点实验室评估优秀,天津市材料复合与功能化重点实验室等12个重点实验室评估合格,天津市细胞遗传与分子调控重点实验室等3个重点实验室限期整改,具体评估结果见附件。


  按照我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有关规定,市科委将对通过评估的重点实验室颁发铭牌并重新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限期整改的重点实验室一年整改期后复评。


  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要按照修订后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强化专著、论文、软件和数据库等研究成果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定期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加大对实验室的投入,包括提供一定的运行经费,使实验室真正成为我市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附件:2010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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