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促进我省工业和商贸服务行业计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大力推行与国际通行惯例相接轨的先进计量管理模式,省局决定对我省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范围。
申请确认的范围,由生产领域扩大到流通领域和服务领域。如扩大到加油站、医疗机构、科研部门、出版发行单位等。
二、调整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审查要求。
1、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审查要求调整的目的,旨在推动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向国际标准ISO10012.1《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靠拢。作为企、事业单位申请国家级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的衔接性方案,二级确认要求由原来计量管理、计量保证能力两部分共12条调整为计量管理、计量设备、计量单位等十二部分共36条,着重强调建立体系化、文件化管理模式和不断改进完善的反馈机制。
2、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审查要求调整的目的,旨在要求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企业贯彻计量法,强化计量法制意识,达到依法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增加了能源计量、强检登记备案方面的确认内容。
三、调整受理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申请和审核方式。
1、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申请方式不变,既可以通过地级以上市局向省局申报,也可以直接向省局申报。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主持审核、发证工作由省局或具备确认组织能力(本市内拥有10名以上省级、国家级计量评审员)的地级以上市局承担。
2、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申请既可以通过县(市)局向地级以上市局申报,也可以直接向地级以上市局申报,由各地级以上市局、顺德市局主持审核发证工作,县局负责配合地级以上市局具体组织完成。具备确认组织能力的县级市(本市拥有10名以上省级、国家级计量评审员)可以向省局申请,经批准后独立组织开展确认审核和发证工作。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审核的组织方式由主持审核、发证的市局参照省局方案制定,并报省局备案后实施。
3、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证书等由省局统一印制,由主持确认的市局登记领取后,统一发放。登记领取的具体要求另定。
四、确认评审人员组成方式的调整。
计量保证体系确认评审采取注册评审员结合专家评审的制度。评审组由3~5人组成,评审员要经国家局或省局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评审工作。此前领取的评审员证,未按国家局要求在2000年参加国家局组织的新知识再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承担评审工作。停止对原定级、升级评审员换发计量保证体系评审员证的工作。评审组对计量以外行业进行评审时,评审组组成人员中至少有一名该行业的技术专家。
五、确认评审程序的调整。
1、各类工业企业和商贸服务企业在申请时应填写《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申请表》、《计量保证体系联络表》,并提供附件资料。
2、确认评审
评审组在确认评审前应按《现场评审计划》安排要求并制订评审计划,首次及末次会议与会人员需签到,并作会议记录,评审时需做好记录,并填写计量保证体系确认评审报告。
评审组应将《确认评审资料汇总表》填写好上报审核机关。
六、有关确认审查要求和表格另行印发。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