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做好防范新型冠状病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2    浏览次数:5

  最近,国家卫生部通报沙特阿拉伯和卡塔尔两国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案例。请我省在上述两国从事对外投资合作等商务活动的企业和人员加强警惕,做好防范工作。在外人员一旦出现疑似感染症状,请及时就医,必要时可求助中国驻沙特阿拉伯、驻卡塔尔大使馆。

  中国驻沙特阿拉伯大使馆联系方式:009661-4832126,2812083;中国驻卡塔尔大使馆联系方式:00974-44934203,493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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