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9月25日全国部分省市工商机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叶木凯局长“应加强此方面的宣传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批示,结合我省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舆论力有效转化为执法力,遏制传销在我省发展势头,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对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领导重视,加强宣传保障力。全省工商系统要牢固树立“宣传工作也是执法力”的观念,提高对打击传销宣传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各级工商领导要亲自抓,要带头撰文并在广播电视或网上接受打传专访,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要投入专项经费,为打传宣传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持。各地要突出打传宣传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具体要求,使打传宣教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二、多管齐下,扩大宣传影响力。各地要丰富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一方面继续采取发放宣传画、宣传单、宣传册、悬挂展板,条幅和张贴标语等传统宣传方式;另一方面要有机结合“12.4”普法宣传日和纪念日及节假日积极开展禁传宣传活动。目前,工商总局与中国外经贸大学、中科院智能研究所合作,对各省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实施监测。该监测主要对设区市以上的政府门户网站、市工商局网站、市电视台、电台网站及日报、晚报网站等媒介上刊登有关打传信息的数量进行采集、汇总等,统计出各地在各类媒体网站发布的绝对数量和媒体覆盖率,根据这两个数据评出各地在全国打传宣传信息中的名次。并将打传宣传信息名次作为工商总局对各地综治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应积极在设区市以上的政府网站、工商红盾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上发布宣传信息,多形式、广角度、全方位地扩大打击传销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拓宽宣传渠道,提高社会参与度,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乡村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发挥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传宣传工作。要采取与共建单位、企业、学校互动宣传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学校发放《致全院师生的一封公开信》、向社区发放《致辖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以及联系卡,与相关单位签订《创建无传销校园责任书》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
三、寓教于行,提升综合执法力。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辨识传销的能力,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共同抵制传销,从源头上预防传销活动的发生;要坚持以案释法,使群众认识到传销不能致富而且由于它的违法性,还会导致参与者人财两失,严重的甚至家破人亡,从而瓦解传销的传播基础;要坚持以案警世,在宣传中普及打传知识,形成对传销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通过公告栏对典型案例暴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破除暴富、投机心理,适时发布警示提示,揭露传销的非法性和危害性。
四、形成合力、发挥综治考评作用。目前,工商总局已将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纳入综治考评项目。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以注重实效为出发点,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突出特色,将宣传融入打传执法总体工作中,增强打击传销宣传执法合力,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