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5    浏览次数:2

冀卫妇幼函﹝2015﹞11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妇儿工委办公室、总工会、妇联,省直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2015年8月1-7日是第24个世界母乳喂养周,主题是:职场妈妈,“喂”爱坚持。目的是强调多部门、多层面、多渠道促进哺乳期女职工坚持母乳喂养。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5﹞642号),就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履行部门职责、促进母乳喂养作出安排部署。为组织好全省2015年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社会宣传

  今年世界母乳喂养周前后,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省总工会、省妇联将在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等主要流媒体开辟专栏,并编发张贴画、宣传折页等健教材料,向社会公众传播母乳喂养的好处、如何实现母乳喂养等知识。各地也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河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协调推动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女职工劳动保护、支持母乳喂养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爱婴医院监管,严格落实《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推进孕妇学校、母乳喂养咨询门诊规范化建设,提高医疗机构的咨询指导质量,向孕产妇及其家属宣讲妇幼保健知识和技能,不断降低剖宫产率,提高母乳喂养率。各级工会组织要开展母乳喂养进单位宣传活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女职工98天生育产假,为哺乳期女职工每个工作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设置哺乳室(或“爱心妈妈小屋”),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私密、卫生、舒适的休息哺乳场所,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各级妇联要认真组织开展母乳喂养进万家宣传活动,以新婚夫妇、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家庭为重点,举办形式多样的公益讲座和亲子活动,为家庭成员及母婴照护者传授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强化家庭对母乳喂养的支持和参与,引导家长创造良好的家庭养育环境。

  三、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活动组织、活动效果、典型特色活动(每个活动提交2张jpg格式照片,以“日期-地点-活动名称”形式命名)、意见建议等。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会和妇联分别将本地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总结于2015年8月底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相应部门联系人邮箱。

  请各地自行到世界母乳喂养周中文网站(www.mrwyz.com)下载2015年宣传海报和画布。

  请各级工会组织做好哺乳室在线登记工作,逐级通知各有关单位登录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网站(www.unicef.cn/10m2/)填写基本信息。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联系人:刘静

  电话:0311-66165823,邮箱:hbwstfyc@sina.com

  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联系人:米娅

  电话:0311-87802932,邮箱:hebeifuerweiban@163.com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联系人:屈冰

  电话:0311-67569065,邮箱:nzgb2006@126.com

  省妇联儿童部联系人:何颖玉

  电话:0311-87909939,邮箱:hbertongbu@163.com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河北省总工会 河北省妇联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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