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3-17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2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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