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启用高新技术企业季报网上统计新系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2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我厅自2010年实行高新技术企业网上统计制度以来,季报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各地上报的统计数据为研究分析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情况,分析全省经济、科技发展形势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结合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我厅已重新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季报的网上统计模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启用时间。自2014年2季度起,启用新版网上统计。

  2.统计范围。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要求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上报流程。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进入省高企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gaoqi.zjkjt.gov.cn/,按照要求填报数据。统计报表网上提交后,由所在县(市、区)科技局进行网上审核上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4.帐号管理。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系统使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用户名密码。各级管理员账号密码另行下发。

  5.填报时间:按高新技术企业季度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执行。本次调查因新平台的启用,时间相应调整成6月15日至7月10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要进一步重视季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季报统计工作的审核和指导。各高新技术企业要认真执行季报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时上报。本项统计情况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省信息院统计所   许  斌0571-87054083

  省科技厅高新处     杨陈华0571-85056702

  附件1:《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网上统计操作手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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