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我厅自2010年实行高新技术企业网上统计制度以来,季报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各地上报的统计数据为研究分析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情况,分析全省经济、科技发展形势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结合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我厅已重新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季报的网上统计模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启用时间。自2014年2季度起,启用新版网上统计。
2.统计范围。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要求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上报流程。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进入省高企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gaoqi.zjkjt.gov.cn/,按照要求填报数据。统计报表网上提交后,由所在县(市、区)科技局进行网上审核上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4.帐号管理。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系统使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用户名密码。各级管理员账号密码另行下发。
5.填报时间:按高新技术企业季度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执行。本次调查因新平台的启用,时间相应调整成6月15日至7月10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要进一步重视季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季报统计工作的审核和指导。各高新技术企业要认真执行季报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时上报。本项统计情况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省信息院统计所 许 斌0571-87054083
省科技厅高新处 杨陈华0571-85056702
附件1:《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网上统计操作手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