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商标企业工作大走访活动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11-07    浏览次数:4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部署,省工商局结合“万家企业大走访”活动,针对当前商标使用中的实际情况,于今年8月份组织开展了“商标企业工作大走访”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采取走进企业、实地查看、专题访谈、交流指导等各种方式,对675家高知名度商标企业,尤其是涉农商标企业、地理标志商标企业、外向型商标企业和正在申报驰著名商标的企业进行了深入走访,共收集整理企业各类商标需求394条,发现企业不规范使用商标情形155处,现场行政指导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92件。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万家企业大走访”活动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开展商标工作大走访活动,及时制定详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活动内容、活动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细化方案和工作分工,采取得力措施,集中时间和人员对辖区重点商标企业进行密集走访。福州市工商局成立商标管理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重点走访规模较大、有示范带头作用的企业。宁德市工商局分管领导带领商广科人员深入十个县(市、区)驰名、著名商标及地理标志注册人、许可使用企业,进行走访宣传,各县(市、区)工商局也由局领导带队对辖区著名、知名商标企业进行了走访。

  (二)明确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工商局在商标大走访活动中均明确了以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规范使用注册商标为重点,深入了解企业商标需求,以解决企业在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的工作目标,同时针对本地区商标发展的实际状况,突出走访重点。泉州市工商局突出对外向型商标企业的走访,走访的25家企业中有23家为知名出口型企业,2家为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座谈会上就商标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企业;各县(市、区)工商局也都重点走访有商标国际注册需求但尚未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福州市工商局在走访过程中,结合《商标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商标知识宣传5000余份。

  (三)深入交流,积极指导帮扶。各级工商局在走访过程中就企业商标使用管理的情况与企业进行了深入全面的交流,了解和掌握企业基本经营情况和商标使用情况;积极指导企业规范注册商标使用,现场纠正企业注册商标跨类使用、改变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未标识等各类不规范使用商标问题;提醒企业及时办理商标注册证相关变更、转让、延续、许可等手续;加强对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商标优惠政策;同时指导企业注重培育、使用和发展自主商标,加大商标宣传,增强企业的品牌效应,拓展商标运用渠道,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

  漳州市工商局对走访的每一个企业的基本情况、商标使用情况、企业商标需求、不规范使用情形以及现场行政指导等情况一一进行梳理和汇总。福州市工商局各单位通过这次“大走访”摸清了辖区内每一个商标企业实际拥有的注册商标总数、类别、商标自主使用、许可他人使用以及闲置等具体情况,及时补充辖区商标数据库信息,将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分类纳入商标品牌培育库、扶持库和推荐库,充实完善“三个一批”数据库。

  通过大走访活动,各级工商局加强了与企业的双向交流与沟通,主动为企业提供零距离和人性化的服务,积极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和帮助企业商标确权维权,得到了广大企业的赞誉和好评。

  三、征集的企业商标需求

  从本次走访的总体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企业均树立了较强的商标品牌意识,对商标品牌战略在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方面的重要性有较深刻的认识,同时,企业对商标方面的指导需求也较为迫切。全省共收集整理企业各类商标需求394条,涉及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保护等各个方面。

  (一)商标政策法规知识方面需求

  1.商标注册方面的有关知识,包括商标的变更、转让、延续、许可等。

  2.申报驰(著、知)名商标的有关法律知识和相关政策。

  3.定牌加工方面的有关法律知识。

  4.注册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的有关法律知识及相关政策(尤其是涉及海洋经济方面的法律知识及省、市、县政府出台的有关扶持政策)。

  5.商标国际化方面的知识,包括商标国际注册、海关备案、海外维权、国际品牌收购等法律知识及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实施商标战略、品牌运作方面需求

  1.许多企业尤其是一些知名度较高的企业都注册了许多商标,有的是根据不同的产品系列使用不同的商标,如何处理主商标和辅商标的关系,避免造成二者之间的割裂等。

  2.部分出口型企业开始逐渐转内销,不断扩大国内市场的销售份额,在打造自身品牌、扩大品牌的知名度方面有较大的需求。

  3.在企业名称同商标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有效进行商标品牌运作。

  4.企业经营范围扩大,在扩大商标注册类别、加强品牌运作方面的需求。

  5.一些规模较小、缺乏资金的企业,因在产品研发生产等方面花费较大,在产品和品牌宣传方面难以大额持续投入,在实施商标战略方面存在困难,希望给予政策扶持和指导。

  6.希望给予涉农商标更多的优惠政策。

  (三)打假维权需求

  1.希望工商部门加大维权力度,加大商标侵权特别是跨区域商标侵权的打击力度,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

  2.希望工商部门加大对商标保护、品牌维护等专业领域的培训。

  3.驰著名商标企业在全国各地遇到商标侵权情况较为严重,希望工商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保护商标专用权。

  (四)商标注册使用方面需求

  1.部分企业反映商标质押融资难,对于知名商标和普通商标,银行意愿不高,对商标权评估等要求严格,商标权质押贷款得不到支持,希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并获得实质性支持与帮助。

  2.建议工商部门进一步充分发挥商标权质押、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和动产抵押登记等职能作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3.请工商部门在商标注册、正确规范使用企业商标、商标作价出资上给予指导、帮助和支持。

  4.企业反映商标申报过程周期长,程序相对复杂,只使用商标不注册商标,影响了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

  5.闲置商标如何盘活问题。部分企业为保护企业品牌形象,保护主打产品,不断扩大商标注册类别,从而产生了许多与该企业现有产品类别无关的闲置商标,弃之可惜,办理续展注册又需要不少的费用,希望有较好的解决途径。

  (四)高知名度商标认定方面需求

  1.部分企业申报著名或知名商标未获认定后,希望工商部门能指出未获认定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改正和提高。

  2.部分山区企业要求工商部门考虑本地企业基础弱、规模小的实际,在著名商标认定标准上给予适当倾斜照顾。

  3.个别企业因面对的客户较为集中、专业,业务拓展不需要通过大规模的广告投入,在申报著名商标时因广告额等问题难以获得较高评估分值,希望工商部门能够在认定工作中考虑实际情况。

  4.企业要求政府部门能及时兑现企业创牌奖励政策。

  (五)沟通交流需求

  1.各地均希望各级工商部门能加大商标企业的走访力度,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活动,进一加强工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状况,加强对企业商标方面的指导。

  2.希望工商部门能定期到企业进行商标规范使用辅导,给予相应建议,定期对企业开展商标知识的培训讲座,指导企业培养优秀的商标管理专员。

  3.希望能多组织企业、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商标培育争创对接活动,使双方能够进行充分的接洽交流,深化商标合作。

  四、发现的不规范使用商标情形

  在大走访的过程中,各地均发现了不少不规范使用商标的情形,经归纳梳理,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商标注册证相应事项的变更。

  2.未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个别企业缺乏商标权保护意识,认为自行设计且已经使用多年的商标,就是归他所有,没有及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得不到法律保护。

  3.在法定有效期内未及时提出续展申请,注册商标被依法注销,其商标权灭失仍在继续使用原商标。

  4.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未签订许可使用协议或未在商标局备案。

  5.商标所有权人改制或与其他法人组织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转移商标、注册人注销等发生商标权属变化时,未依法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图样

  包括图文商标拆开使用、随意改变字体字形、随意改变排列位置、更改图文大小、调整组合结构、指定颜色商标随意配色、将二个以上的注册商标合并成一个注册商标使用等。

  (三)未规范使用和标识商标

  1.商标注册人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注注册商标标记。

  2.在收到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或已获得初审公告,但注册公告前,就直接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标记。

  3.商品包装上的商标标识不够醒目和突出。

  4.不依法将注册标记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而是标注在商标的中间或其他部位。

  5.商标已经获准注册,在包装和宣传上仍标注“TM”标志。

  6.商品包装上的商标标志不够醒目和突出。

  7.商标注册人在经营过程中,擅自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以他人名义使用。

  8.商标许可使用过程中,被许可人未经许可人授权,将注册商标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

  9.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时,不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等。

  10.个别企业在一个产品上同时使用两件以上商标,或生产多个系列产品,同时使用多个商标。

  11.注册多件商标,但在使用中没有突出和规范使用固定的商标。

  12.不规范使用地理标志标识。

  (四)不规范使用高知名度商标

  1.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存在超出核定商品范围或在所生产的所有产品上使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标识字样。

  2.在企业所认定的驰著知名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上标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字样。

  3.个别企业商标宣传意识不强,著名、知名认定后未在产品或宣传上标注“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字样。

  4.个别企业存在不规范标注问题,如标注为“福建著名商标”、“宁德知名商标”等。

  (五)未规范管理商标

  1.不注重商标档案管理。许多企业商标意识有所提高,但存在重注册,轻管理的问题,许多注册商标没有得到系统管理,出现商标档案保管上的混乱。

  2.商标盲目许可他人使用,一些商标企业只图眼前的经济利益,对被许可人不作考核,将注册商标许可给品牌管理能力较低、产品质量较差的企业使用,至使商标品牌信誉受损。

  3.不重视品牌价值,一些企业认定著名商标以后,从未利用其品牌优势作任何宣传提升其品牌价值,不仅极大地浪费品牌资源,也导致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停留在较低层次。

  五、进一步加强规范商标使用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指导全省企业依法规范使用商标,全面提升企业运用商标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商标竞争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企业规范使用商标意识

  部分企业的商标意识较为淡薄,缺乏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的法律知识,不重视规范使用商标问题,容易导致侵犯他人商标权利或轻易失去自身商标权利。各级工商部门在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工作中,要特别重视提高企业规范使用商标意识问题,积极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商标的性质和作用,把商标的规范使用提高到企业发展、提升知名度和创驰、著名商标的高度来认识,重视商标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规范使用商标的知识和水平。

  (二)进一步突出商标规范使用指导重点

  要认真制定商标规范使用指导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指导重点和目标,定期对辖区注册商标使用人进行上门指导服务。要重点加强对驰著知名商标企业、辖区重点产业商标企业、服务行业商标企业、地理标志及农产品商标企业、重点出口品牌等企业的指导。

  (三)进一步加强商标规范使用调研工作

  要在近期对商标企业大走访的基础上,对辖区企业商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更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要对辖区商标企业实际拥有的注册商标数量、类别、商标自主使用、许可他人使用以及闲置等具体情况进行摸底,充实完善辖区商标信息数据库。

  (四)进一步丰富商标规范使用指导形式

  要充分运用宣传、走访、巡查、年检等多种途径,认真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和管理商标,运用书面建议、口头提醒、现场指导等形式及时纠正企业不规范使用管理商标行为。要树立商标规范使用管理标杆企业,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带头引领作用,促进辖区企业商标规范使用水平整体提升。继续逐步推广商标授权经营制度,指导商标授权经营企业统一规范使用授权商标。

  (五)进一步提高商标规范使用指导水平

  要认真抓好商标业务培训工作,使各级工商机关领导进一步熟悉商标工作,使商标监管人员进一步精通商标专业知识,提高指导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基层工商所要指定商标管理员,专门协调指导企业商标等事宜,深入企业指导规范使用商标,提高商标运用水平。要及时梳理总结、学习先进单位商标规范使用管理指导工作经验,制定和完善商标使用管理行政指导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指导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商标规范使用舆论宣传

  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商标规范使用的意义、作用和工作成果,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及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配合,积极引导企业规范、正确使用商标,努力扩大社会影响,树立工商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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