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有关单位:
根据省编委办、省质监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调研工作的通知》(浙编办发〔2014〕16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有关单位组织所属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包括种子、土壤、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种猪、蚕种、农产品、畜产品、农机等)开展网上填报工作,各填报单位通过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站(http://zjj.zj.gov.cn)“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调研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省级主管机构”选择“省农业厅”,网上填报工作请于6月10日前完成。联系人:王祥云,联系电话:0571-86757257。
二、请各市农业局、厅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精神,结合本部门、本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现状,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调研工作,调研分析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部门、本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基本情况。
(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开的原则,对逐步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脱钩、培育社会组织、推进本系统内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等方面的思路和打算。
(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检验检测规范健康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需要相关部门给予的支持政策。
(四)调研分析材料请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省农业厅,电子稿通过农民信箱发厅人事处章颖逸、厅质监处王祥云。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调研工作的通知(浙编办发〔2014〕16号).doc
浙江省农业厅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