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关停机组被替代电量上网电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4    浏览次数:2

关于我市关停机组被替代电量   上网电价的通知   市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部分燃煤机组关停后发电量指标转让替代工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核定关停机组被替代电量的上网电价为:军粮城发电厂3、4号机组0.3688元、津源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0.4711元、陈塘热电有限公司1-3号机组0.448 元。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能源 电力 价格 通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