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产业稳步发展,医药产品出口逐年递增,总体水平已经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地位,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国医药产品出口中存在的自主创新能力弱、国际化导向差、出口经营方式粗放、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越来越制约着我国医药出口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也日益影响着我国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抓住本世纪头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提高我国医药核心竞争力,大力促进我国优势医药产品出口,是带动国内医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提高出口质量和效益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卫生部、税务总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医药产品出口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做好各项工作。
商务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卫生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