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部分增补剂型、规格药品最高零售指导价格上网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5    浏览次数:3

    近期,我局根据《药品差比价规则》等有关规定,对2012年5至9月期间,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报的政府定价增补剂型、规格药品进行了审核。现将价格核定情况上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敬请各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如发现错、漏等情况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含依据等佐证材料)反馈给我局(医药处),逾期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志祥、杨玉琴

  联系电话:0591-87818063、87852696

  附表:1.部分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公示表(西药部分)

  2.部分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公示表(中成药部分)

    福建省物价局

  2012年10月19日

· 部分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公示表(西药部分).xls
· 部分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公示表(中成药部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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