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个人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30    浏览次数:4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市属有关部、委、办、局(总公司)、直属机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办法(试行)》(京人发〔2004〕100号),为加强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现就开展2012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个人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一)申请人材料

  1. 《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申请人登记表》和《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申请表(个人申请用)》(按所申请类别填写)合订本,一式8份及电子版文件。

  2. 主要证明材料1份:申请A类资助,需附双方签署的协议、邀请函的复印件;申请C类资助的,需附会议邀请函或宣读论文邀请证明;申请D类资助,需附出版协议复印件、著作的章节目录及内容简介。

  (二)上级主管部门材料

  《申请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及其电子版文件;“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信息系统(单位版)”生成的数据上报文件。

  以上申报表格、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信息系统(单位版、个人版)及《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办法(试行)》可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的“网上办事”栏目下载,安装使用。申报表格可由资助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所报送的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工程人选和有关单位应按相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2年11月26日至3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东城区台基厂三条三号市人力社保局东办公区2号楼212房间)。

  联系人:王希、朱韶扬;

  联系电话:010-65127068、010-65261459

  电子信箱:wangxihr@163.com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22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