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协助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有关事项的函

发布日期:2012-10-30    浏览次数:2

尊敬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参与者:

  您好!2012年,国家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高效节能产品,包括: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视、电动洗衣机、家用热水器(燃气、太阳能、空气源热泵)五大类家电以及节能汽车、高效电机、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通过财政补贴方式,使广大消费者享受到节能产品带来的节电、省钱、实惠。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广大消费者真正从此项活动中受益,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我们决定在全市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核查工作。

  核查工作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牵头组织,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具体实施。核查对象包括: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终端销售商、终端用户。自2012年10月22日开始,核查工作人员将对节能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商及终端消费者进行资料调取、实地走访、电话或入户核查,请给予积极配合。核查员入户核查时,将出示核查工作证和本告知书,请您认真查看。

  感谢您对北京市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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