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严禁金融机构在海外设立小金库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8-01    浏览次数:0

市财税各直属分局,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地方金融机构:

  现将《财政部关于严禁金融机构在海外设立小金库的通知》(财金[2001]1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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