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2-2013年度中欧同声传译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2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选拔2012-2013年度中欧同声传译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的通知》(商办人函[2011]844号)精神,2011年9月,欧盟委员会将与商务部联合选拔2012-2013年度中欧同声传译项目参训学员。本次培训拟录取20名学员。天津地区限推荐英语考生一名、法语考生一名。

  考试分预试、复试两轮进行。预试由中方考官主持,考试合格者参加中欧双方考官联合主持的复试。预试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日,复试时间为9月6日至7日。

  学员录取后将于201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批赴比利时欧委会翻译总司参加为期5个月的同传培训,培训语言为英语或法语。学员在外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由欧盟承担,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有关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学员在学成回国后,有为来华访问的欧盟官员提供免费翻译服务的义务。

  考生报考条件为:

  (一)     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爱岗敬业;

  (二)     年龄在三十岁以下,具备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反应敏锐,口齿清晰,语言流利;

  (三)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英语或法语,听、说、读、写、译水平较高;

  (四)     国家公务员,或从事经济、商务、教学等相关领域工作的公职人员。

  此选拔工作要求高、难度大,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认真遴选,推荐合格人选参加考试。并于8月12日之前,将推荐人员填入所附报名表,报送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人事教育处。

  联系 人:邹 瑞

  联系电话:58665961    传 真:58665969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E-mail:tjswwrjc@yahoo.com.cn

  特此通知

  附:2012-2013年度中欧同声传译培训项目考试推荐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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