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部有关官员日前在厦门透露,我国正就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等有关问题拟订相关的法规。
中国加入WTO后,在多个行业(包括汽车、电信、银行、保险、外贸、内贸、零售等)对外资准入逐渐开放,可以预见在今后的5年中,外资在中国的并购将会更加踊跃。
外经贸部有关官员坦言,目前我国有关外资并购的法规缺乏协调性,可操作性较差。这恐怕也是现阶段外资并购难以在国内大规模铺开的主要原因。
分析人士指出,眼下中国政府对外资在中国并购的重要审批依据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总体上看,应对跨国并购的政策和法规还较为零散,各部委有自己的法规和政策,也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审批程序。表现最为明显的是,国家对外资并购的总体政策尚不明朗,行业政策仍不清晰,有些部委的政策及法规相互不一致,令外商无所适从。有些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此外,我国立法对并购、破产、债权人权益等方面还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有的法规与国际上的并购惯例无法接轨,这也是跨国并购的阻力之一。例如,《中外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中,外国投资者在未付清全部购买金额前,不得取得企业的决策权。而按照国际通常作法,很少有并购金一次性支付的。
类似的问题还有,有些国内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及企业主管人员对外资及外国公司所作的谨慎调查的深度及广度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心理准备,在谨慎调查过程中未能配合。同时有些国外公司或外资企业对国内目标公司的谨慎调查结果有过高期望,无法接受国内企业制度的一些现实和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