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广东国悦(福州)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11-26    浏览次数:2

  广东国悦律师事务所:

  关于申请设立广东国悦(福州)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分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广东国悦(福州)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GUANGDONG GUOYUE (FUZHOU) LAW FIRM。

  二、该所派驻律师为范泽礼、匡宗权、叶忠明,负责人:范泽礼。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6号万达广场C3-1125-1126。

  三、该所隶属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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