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闽台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9    浏览次数:2

闽科台〔2012〕8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落实省领导对台科技合作“四个一批”的指示精神,加强闽台科技合作的载体建设,我厅将新批建设一批闽台科技合作基地,请你们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与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组织机构在技术研发、中试和科技服务等开展长期合作,并保持密切合作关系的在闽高新技术企业、台资企业、园区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闽台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2.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台湾合作方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影印件;

  3.与台湾合作方签署的主要合作文件影印件;

  4.承担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合同书。

  (二)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12年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报送我厅。

  (三)每个地市推荐2个申报单位。

  三、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5日,请有关单位在截止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纸质版(电子版)寄至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四、联系方式

  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联系人:姚子辉

  电  话:87871774     13706955667

  传  真:87859586

  邮  箱:yzh2004@fjkjt.gov.cn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邮编:350003)

  福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马和平

  电  话:87869556

  传  真:87882589

  附件:闽台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11月27 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