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和本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总体安排,根据《关于2012年培育创建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农发〔2012〕3号),在各区县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和市相关部门联合审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妙峰玫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第三批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现予公布。
今年是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至此,全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经累计达到150家。这150家市级示范社是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范,在组织农户进入市场,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组织化程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将发挥重要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政府要加大对示范社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农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标准化等建设项目。要以示范社为载体,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认证、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资金互助合作、农超对接等工作。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支持。
各区县农委、经管站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要全面加强示范社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示范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2010年评定的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单位已经被评为“第三批市级示范社”的,撤销原示范社建设单位称号并收回已颁发的牌匾。市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监测,并对市级示范社实行动态管理。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