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排放放射性废水要先上报

发布日期:2002-10-15    浏览次数:2

       记者昨天(10、13)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广东省日前开始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放射工作人员实行规范管理。

  广东省卫生厅规定,医疗、科研、从事工业探伤、辐射源工作的单位,生产使用PET及二类以上(含二类)开放性放射工作场所,放射治疗使用辐射源(装置)及放射性活度大于37TBq(含37TBq)的放射源,使用加速器或非仪器、仪表用的中子源,开采、加工、冶炼与应用放射性矿品以及生产、销售放射性辐射源及含辐射源设备等单位,都必须向省卫生监督机构提出放射卫生许可申请。同时,加强放射卫生许可审核制度。在申请办理《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或《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的时候,各级放射单位必须要出具放射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防护监测报告或防护评价书,以及放射安全防护保证体系的情况(包括放射防护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制度、应急措施、设备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工职业培训和健康监护等),其中《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还必须提交放射性同位素准购批件;涉及放射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的,须提供经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放射工作人员则需要提交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放射防护机构培训合格证明和放射防护机构个人剂量监测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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