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本市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市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发展需要,制定本项目指南。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主要依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科技力量,积极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力量,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为转化推广核心,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通过项目促进产、学、研、推相结合,推进农业品种优质化、技术标准化,打造农业精品,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整体推进我市农业科技进步。
二、资助范围
(一)特色精品农业配套技术专项
通过配套技术的集成整合,产学研结合、产加销结合,实现特色农产品的精品生产,产业化运营。主要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技术依托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合作,生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带动农户共同致富。
申报项目的农产品种类要具有本市鲜明的地域特色。项目实施主体应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的种植养殖规模。通过项目实施,能够建立起服务产业链、确保精品生产的质量和技术服务体系、产品监测及可追溯体系、加工包装储运体系、产品营销体系。培育的精品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力,对农民增收发挥重要带动作用。
(二)设施农业配套技术专项
为设施农业实现优质、高产、高效提供技术支撑和有效服务。重点支持天津市设施农业技术工程中心有效整合科研力量和基层技术推广机构力量,围绕设施农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组织示范推广一批设施农业新技术,建立一批示范基地。
一是设施农业增效技术示范。引进、集成、推广新型设施结构、设施材料及相关设备,集成适宜设施种植的优新品种、安全生产及提升效益的综合配套技术,提高设施利用率,提高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在全市设施农业主产区,各建立2-3个增产增效示范基地,一批科技示范户,实现年增收20%以上,新技术在全市的推广应用率超过30%。
二是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示范。示范应用温室环境测量与决策、洁净蔬菜加工、温室用高效植保、覆盖物表面清洗、光环境调控、新型节能光源等技术,提高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
(三)安全健康种养殖技术专项
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为目标,解决安全健康种养殖全过程中的关键技术。
重点解决种植业中的病虫草害生物防治、动物重大疫病防治以及快速检测、新型饲料及饲料蛋白源的开发应用、粮棉集约高效技术的转化推广,农业可持续生产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户。为本市成为农产品安全无隐患区域和完成粮食生产任务提供技术支撑。
以我市占主导地位的大宗农作物、经济作物、畜产品、水产品为重点,建立30-50个安全健康种养殖示范基地,带动周边农户实施安全健康种养技术,新技术推广应用率超过30%,保障我市出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示范转化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及市场竞争力。
(四)农业节水及信息化技术专项
开展农业节水技术示范,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出率;强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技术开发,农业立体种养、精准监测控制等技术应用,建立一批节约农业示范点,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确化管理水平。主要包括:水肥一体化节水节肥技术、节水灌溉成套设备示范,高集成、环境友好的工业化水产养殖关键技术示范,农田多参数监测智能传感器技术、精细农业技术、物联网技术,关键农业信息数据库等信息技术示范与应用。
(五)农村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技术专项
重点围绕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场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农村沼气建设等领域,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基地,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生产,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为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城市建设提供环境安全技术支撑。
三、项目类别
设施农业配套技术专项、安全健康种养殖技术专项、农业节水及信息化技术专项、农村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专项按照四类项目进行申报:一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二是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三是农业科技合作项目;四是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引进项目。各项专项计划分三档资助,即一般项目20-30万元,重点项目30-50万元,重大项目50-100万元。
特色精品农业配套技术专项,申请经费额度可根据科技支撑的需要、市场、产品知名度及农民栽培(养殖)管理基础、农民增收状况进行申报。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申报单位的投资应高于市补助资金,并列入项目专用帐户,专账管理,结题时进行审计。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重点支持我市科研教育单位、农业科技型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新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
(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
重点支持由市各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牵头实施的全市或跨区县的重大或重点项目,以及区县申报的我市区域特色突出的项目,引导调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与项目实施。优先支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先进单位。
(三)农业科技合作项目
主要支持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简称“三院两校”)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和示范、推广。优先支持我市与“三院两校”及日本东京大学合作共建的研究所、中心、基地开展的合作项目。
(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引进项目
重点支持种业基地建设相关的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以及为我市优势产业发展、种养业品种更新换代所急需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示范。
四、申报要求
(一)特色精品农业配套技术专项
1.有总体建设规划。项目应编制总体建设规划和可行性报告,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先进、投资落实、增效显著、措施可行。实施方案中要将科技示范户的布局落实到村镇和农户,设计好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紧密联合的项目实施体系。
2.有现代农业主体。项目应以农业龙头企业、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进行申报。申报主体须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农业科技部门密切合作,联合申报。
3.要有技术支撑和管理团队。项目主持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并具备组织技术团队的能力。技术支撑团队人员要求涵盖品种、栽培(或养殖)、管理、加工、贮藏等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项目所需技术完备。项目管理团队要具备组织实施大项目的能力,并会同技术支撑团队,制定详细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有主导产品。申报的农产品,要具有本市地域特色,已注册品牌,具有一定规模,对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发挥带动作用。
5.落实科技示范户。每个项目要建立不少于200个科技示范户,通过项目的实施,使每个科技示范户年增收1万元以上。
6.申报材料应包括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申请书、项目总体建设规划和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附件列出品种的特性、目前推广应用情况,集成的相关技术及简要说明,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知识产权归属文件、与科技协作单位签订的协议、企业(合作社)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等。
7.区县项目由科委、农委共同审核,由科委负责上报。
(二)设施农业配套技术专项、安全健康种养殖技术专项、农业节水及信息化技术专项、农村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专项
项目申报材料须以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固定格式申报书填报,填报内容包括项目简表和实施方案两部分。项目申报材料须提供以下附件:成果鉴定(审定)证书、新兽(农)药(饲料)证书、专利批准文件、小试鉴定报告、知识产权归属文件、与科技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等材料,主申报单位还需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申请设施农业配套技术专项、安全健康种养殖技术专项、农业节水及信息化技术专项的项目,需突出科技示范户建设,一般项目应在30户以上,重点项目50户以上,重大项目100户以上。农村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专项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应建立科技示范户的数量。
五、注意事项
1.天津市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面向我市农业系统及涉农单位受理项目申报。
2.申报项目时须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包括原件一份、复印件九份(一份申请书装一个文件袋,并注明申报类别、项目名称、主申报单位);同时报送电子版。
3.不受理项目实质内容与市其它农业计划或科技计划相同并已立项实施的项目;不受理正在承担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主持人申报的项目。
4.2010年已申报并参加论证的项目,如没有实质性变化,可以不用再次申报。
5.申报受理时间:2011年8月15日受理各区县申报,2011年8月16日受理市各局院、大学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6.本项目指南、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申报书可从天津农业科技信息网(www.tjagri.ac.cn)、天农网(www.tjaci.gov.cn)下载。
六、联系方式
天津市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301号
天津市科润黄瓜研究所后楼207室
邮编:300192
电话:23005926、23005928(传真)
E-mail:nyxmgl2008@163.com
全文下载:2012年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指南.doc
申请书格式.doc
经费预算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