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要求11月15日前网吧必须达标

发布日期:2002-10-17    浏览次数:1

       文化部昨天(10.15)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的有关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务必在今年11月15号前,使所有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场所达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

  文化部要求,各地首先要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同时可以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义务监督员,监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行为。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力度,同时要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等地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网吧”的良好氛围。昨天文化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分成7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的经营情况所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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