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等计划和经费(新上市级第八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7    浏览次数:2

闽财(教)指〔2012〕150号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液体倒流防止器”等4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项目(详见附件3)和“福建省石狮市永信电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补助”等6项非上市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补助资金项目(详见附件4)列入2012年科技计划(新上市级第八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200万元,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项目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非上市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补助资金项目经费使用请按《福建省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上市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12〕2号)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企业应及时向省科技厅报告有关申办代办系统挂牌的进展情况,并抄送省财政厅。

  附件:1.2012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2012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3. 2012年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第八批)

  4.2012年非上市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第八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6日

  附件:

  2012年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第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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