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恢复留学中介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02-10-14    浏览次数:2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省教育厅开始恢复受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的申请,有关申办手续可到广东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gdhed.edu.cn)查阅,本年度受理截止期为12月20日。
  
     据介绍,自2000年9月教育部《关于暂缓受理、审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通知》下发后,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获得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逐步成为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主要服务渠道,非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得到了一定遏制。
  
     鉴于近一段时期以来,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日益增多,现教育部决定恢复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申请。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1999年第5号令)和广东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实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办法(试行)》,省教育厅将恢复受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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