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省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市级第十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8    浏览次数:2

闽财(教)指〔2012〕151号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将“支持创新产品设计的技术服务支撑系统开发与应用”等27项科技项目(详见附件)列入2012年科技计划(新上市级第十二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2140万元,列支科目详见附件。其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20项,年度经费1400万元;创意产业项目9项,年度经费375万元;一般发展水平县企事业单位承担的3项科技项目,年度经费380万元。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1.2012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2012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3.2012年福建省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第十二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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