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教)指〔2012〕151号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将“支持创新产品设计的技术服务支撑系统开发与应用”等27项科技项目(详见附件)列入2012年科技计划(新上市级第十二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2140万元,列支科目详见附件。其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20项,年度经费1400万元;创意产业项目9项,年度经费375万元;一般发展水平县企事业单位承担的3项科技项目,年度经费380万元。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1.2012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2012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3.2012年福建省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第十二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