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台馨苑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1 浏览次数:1
关于武台馨苑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武台馨苑限价商品房项目价格申报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39号)规定,你公司在西青区泰佳道与汇川路交口东南侧承建的武台馨苑为限价商品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对外销售4号楼(01—04室)、11号楼(01—04室)、12、15号楼住宅建筑面积36008.22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7951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9143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
门栋均价 |
1门 |
2门 |
3门 |
4门 |
5门 |
6门 |
4号楼 |
8198 |
8298 |
7898 |
7998 |
|
|
11号楼 |
8198 |
8298 |
7898 |
7998 |
|
|
12号楼 |
7809 |
8009 |
7609 |
7709 |
8109 |
7909 |
15号楼 |
7836 |
8036 |
7636 |
7736 |
8136 |
7936 |
总体均价 |
7951 |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市物价局 市建设交通委
市国土房管局 市规划局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住宅 价格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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