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省级第十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0    浏览次数:2

闽财指〔2012〕1541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111号)精神,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福建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暂行)》(闽科计〔2012〕2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将“福建省外来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9项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详见附件)列入2012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新上省级第十二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705万元,列支科目“2060502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本批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资助经费进入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研发经费专户(专账),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平台的科研条件建设、研发投入或运行费用支出。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及工作成效将在下轮复评认定时检查评价。

  附件:2012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省级第十二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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