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改区域〔2012〕1320号
三明市发展改革委,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名单(第一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309号,以下简称《通知》),首批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废物综合利用两个重点领域确定了24个示范基地和26家骨干企业,我省申报的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新创化建科技有限公司被列为骨干企业。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承担起监督实施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对骨干企业建设承担单位的监督指导,认真组织建设承担单位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表,落实建设任务,确保年度、中期、远期建设目标的实现,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技术、经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为加强对骨干企业建设跟踪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请你们于每年3月底前和9月底前,分别将上一年度和当年上半年所管辖的骨干企业建设进展情况(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表)报我委(区域处),以便及时汇总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张奕堂 吴聿华
电 话:0591-87063165 87063191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