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按照《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延续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12〕211号)要求,经2012年12月13日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认定“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3家企业名称的字号为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延续认定“建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14家企业名称的字号为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不予延续认定“福建国广一叶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名称的字号为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企业名称及字号详见附件)
各级工商局应当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知名字号的品牌带动作用,持续提高企业知名度,大力支持企业做强做大,积极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工商部门应有的贡献。
附件:1.2012年度新认定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名称及字号
2.2012年度延续认定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名称及字号
3.2012年度不予延续认定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名称及字号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
2012年度新认定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名称及字号(附件1).doc
2012年度延续认定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名称及字号(附件2).doc
2012年度不予延续认定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的企业名称及字号(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