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12〕125号)和《2012年度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闽财农〔2012〕132号)的规定,经项目单位自愿申报及县、设区市财政、发改、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有关人员对2012年第一批的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共有18家单位、19个项目已符合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补助条件。现将这些申报单位全称、申请补助项目名称及拟补助资金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一周(12月18日—12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与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海洋与渔业厅联系。
监督电话:
省财政厅农业处 0591—87097660
省发展改革委区域处0591-87063512
省海洋与渔业厅政策法规与规划处0591-87871231
驻省财政厅监察室 0591—87097814
驻省发改委监察室0591-87063442
驻省海洋与渔业厅监察室 0591—87878615
附件:福建省2012年度第一批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审查意见表.xls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