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福建东龙医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发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2

 

  福建东龙医药有限公司在我局监管时发现该企业已在核定的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停止药品经营活动。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局依法注销该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闽AA5950009),禁止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现进行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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