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打开法律瓶颈 外资将大规模进入创投领域

发布日期:2002-11-07    浏览次数:2

  一项关于外资进入中国创业投资领域的最新规定,近期将由外经贸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出台。该规定将为更大规模吸引境外风险投资打开法律瓶颈。

  这是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处长孙元江,11月5日在中国外经贸部等五个部委联合召开的“2002APEC创业投资大会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的。

  该项规定将在12月10日大会召开前发布,对引进境外风险投资将作出更明确详细的规定。

  而这一切,与目前的中国风险投资现状不尽理想不无关系。去年的调查结果显示,外资进入中国创业投资领域的资金呈相对下降的趋势,已由90年代中期的30%—40%下降到目前的20%。

  科技部条件财务司调研协调处处长李爱民在会上说,从1994年至今,中国已有风险投资机构250多家,资金规模达400多亿元,其中外资的资金占到100亿元左右。从绝对值来讲,外资的资金不算低,但比例下降了。

  虽然中国的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和资金规模正在以每年50%和45%的速度在增长,但和其他国家的创业投资相比,中国的创业投资处于劣势。世界上风投业发展最好的印度,创业投资资金有50%来自于境外,而中国只有20%来自于境外。中国的创业投资需要尽快引进外资。

  境外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大多是机构和个人,中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中国的创业投资资金多在后期投入,前期投入淡薄,短期回报倾向严重,这种状况并不利于中国创投的长远发展。

  李爱民说,与以美国、香港、欧洲为背景的基金沟通后,发现外资进入中国创业投资领域资金下降的根本原因是中国的资本市场没开放,缺乏完备的法律体系尤其是没有有效的退出机制,而不仅仅是政策是否优惠问题。

  不仅如此,阻碍外资进入中国创业投资领域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中国的现行税制没有资本利得税,市场体系不健全,缺少风险投资发展所必需的机制等等。他指出,很多的境外投资都不是直接投资,而是先在中国注册一个项目投资公司,然后再投资,之后由项目公司上市,但项目公司即使上市,也不能进行交易。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此项规定在吸引外资进入中国创业投资领域方面,将会比去年的规定更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阳民在同一场合表示,在该规定出台后,税务总局还将会针对该规定出台一个配套的税收优惠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副处长马少波表示,外管局将会在吸引外资进入中国创业投资领域创造外汇管理方面的平台。

  另据悉,“APEC创业投资暨实施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研讨会”将于12月10-12日召开。本次国际会议的主题确定为“促进亚太地区互利合作,推动全球化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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