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都食品生产安全技术协作联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3    浏览次数:2

  各区县局,各检验机构,各企业集团,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6号)、《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国质检食监〔2012〕56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12〕29号)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逐步建立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首都科技资源和社会存量检测资源优势,为首都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技术保障、支撑和服务水平,形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技术能力,决定开展“首都食品生产安全技术协作联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为核心,以搭建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平台为手段,以科技创安、提升能力为目的,通过整合、集成、优化检测技术资源,打破界限,充分发挥首都科技资源和社会存量检测资源优势,增强首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能力,提高首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协作水平,构建完善的首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体系,为首都食品安全监管造就一个优势资源聚集、协同作用充分发挥的数字化、网络化、专业化服务平台和政府部门依靠的核心力量,为首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急响应处置突发事件、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成为推动北京具有国际影响力创新中心的重要载体,实现“集聚专业优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企业参与”的推进工作机制,发挥政策引导扶持作用,发挥优势资源集聚作用,发挥技术能力保障、支撑和服务作用,依托相关社会组织和服务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动员、鼓励、引导各部门积极参与协作联盟建设和运行工作。

  三、组织架构

  首都食品生产安全技术协作联盟由市质监局发起,由市质监局依法设置的检验机构、依法授权的检验机构、其他北京市食品检验机构(卫生、工商、农业等外系统检验机构以及社会检验机构等)、科研院校实验室、大型企业集团研发中心、中央单位科研机构和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津冀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等为主体自愿组成的公益性技术协作组织,并成立首都食品生产安全技术协作联盟专家委员会。

  联盟成员将参与首都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应急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管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食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并实现数据共享、资源共享、质量检测、技术标准、创新研发、咨询培训、风险交流、合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科学研究、共同攻克食品安全领域技术难题等功能。

  为做好协作联盟建设工作,由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协作联盟的筹建工作。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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