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综明传[2012]135号
各设区市农业(茶叶)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2013年元旦春节将至,按照省食安办和农业部的部署,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工作部署
两节期间是农产品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质量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及早部署安排节日期间的监管工作。要深入分析节日期间农产品生产与供给特点,结合近期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及质量安全抽检。要确保监管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为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重点检查
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风险监测及隐患排查工作中出现的风险隐患,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监测,加强对农产品生产重点环节的巡查和农资供应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监测力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等单位依法落实自检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出产地。对重点隐患点要组织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应急值守
两节期间,要加强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通畅。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四、广泛宣传引导
各地要充分利用两节期间人员集中的契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积极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营造守法经营的社会氛围。要强化正面宣传和舆情监测,及时公布执法抽检信息和不合格产品召回、下架信息。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