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8-10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

  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政务运行机制。现就推进政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切的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 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二)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坚持依法审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各环节,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 行。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 果,强化过程监控,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三)推进行政职权公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监管清单制度,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划分各类清单界限,全面公开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职责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 情况,推动不涉密的执法投诉结果公开。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建立服务清单制度,编制服务指南,落实集中公开办理规定。健全办事服务制度,落实办事公开规定,公开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纪 律、监督渠道;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落实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群众 满意度。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五)制定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科学编制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动态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人事部《关于印 发<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 围的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科学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按照法定要求纳入公开目录。

  (六)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规划、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重点公开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各项 补贴管理和审批情况;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推动就业信息全省联网,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七)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落实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公开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和办事流程,定期向社会披露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情况、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情况、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情况、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主要情况 和重要事件等。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目录等信息。

  (八)推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信息公开。公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和管理使用政策规定,公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评比表彰工作情况和结果。

  (九)推进考评录聘信息公开。公开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招聘、军转干部安置以及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政策、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的程序和结果。

  (十)推进劳动关系和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公开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措施和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 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等信息。及时公布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十一)推进财务信息公开。落实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适 时公开本级预算决算、“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信息。

  (十二)推进政策性信息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评估。

  (十三)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分工,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三、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十四)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强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冀办发〔2013〕7号)和“五 型”机关创建活动要求,坚持“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和“两集中、两到位”原则,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推进行政审批和管理服 务事项集中公开办理。大力推进网上政务审批服务,努力构建以网上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为辅助的服务新体系,实现网络实体齐抓、管理服务并 重的工作格局。

  (十五)加强12333电话咨询服务。推进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工作的实体化机构,科学合理配备人员,落实场地和设施,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 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规范>的通知》要求,加强12333政策知识库建设。

  (十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遵循统一规范、分工负责、协调共建原则,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拓展门户网站的互动功能,围绕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不涉密、可公开的政务信息。

  (十七)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新媒体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信息发布渠道,开通手机微信公共服务帐号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信息,规范发布程序,确保安全运行。

  (十八)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事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公众关切的社会热点问题,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人社部门的权威信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正确引导舆论。

  四、推进工作落实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防治腐败和不正之风、提升 政府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落实责任,确保经 费、人员、场地等落实到位;明确牵头单位,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十)健全制度机制。完善信息搜集发布制度,推动信息动态调整及时更新。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按规定时间依法报送信息公开报告。建立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对 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信息,依法依规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建立保密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质 量。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十一)强化监督考核。加强政务公开的考核监督、责任追究和社会评价等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对因工作不力损害群众合法权益或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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