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以规章规范土地二级市场

发布日期:2002-12-09    浏览次数:2

       广东有形土地市场的运作有章可循了,《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昨天,广东省人民政府召开该新规定颁布实施的新闻发布会,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副省长许德立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许德立副省长作了讲话。

  这次由省政府发政府令以规章形式对土地二级市场的管理进行规范,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根据《规定》,五类用地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一是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宾馆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二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三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但必须依法经过批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四是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五是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同时,工业厂房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以外的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也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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