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省级第十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6    浏览次数:2

闽财指〔2012〕1731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111号)和《福建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1〕10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福建省生物医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一期)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列入2012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新上省级第十一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1486.03万元,列支科目详见附件。该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2012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省级第十一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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