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章有法律效力 《电子签章法》将出台

发布日期:2002-12-10    浏览次数:2

  “2002中国电子政务技术与应用大会”将于明天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开幕。记者昨天获悉,国家正在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已完成草案,正在报送审议过程中。

  国务院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刘鹤表示,之所以要推出《政府信息公开法》,就是考虑到要对政府行政办公信息进行公开,加大透明度和群众监督,以促进政府办公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位负责人说,虽然目前各级政府和部委已建成了自己的网站,但仍有政府机关习惯于将公众关心的信息藏在抽屉里,这与政务公开的进程背道而驰。他认为,除部分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各级政府应及时将信息在网上公布,这一原则将以法律形式确立。

  据悉,去年12月,国务院作出“中国建设信息化要政府先行”的重要决策,今年7月份,国务院发布十七号文件,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一个全新的整体规划、整体发展阶段。正是在此背景下,我国《电子签章法》也将出台。

  据悉,在各部门推行电子政务过程中,电子签章是被呼吁最多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该法案主旨是将“电子签章”的有效性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将极大地提高电子政务办公速度。

  据悉,截止到12月7日,共有130余家企业报名参加本次大会,包括国内众多IT企业巨头,香港特别行政区也组织了大型企业代表团参展。大会还将举办十余场论坛,从电子政务战略规划、电子政务平台技术、电子政务应用案例与解决方案三个层面探讨中央、地方、行业等电子政务技术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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