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洗衣洗涤业行业标准前日实施

发布日期:2002-12-20    浏览次数:2

       广东省洗衣洗涤业行业公约和行业标准从12月18日起实施,鱼龙混杂的洗衣洗涤业自此有规可循,不但经营者要征得消费者同意后才能开具服务单据,洗坏或丢失的衣服要折价赔偿给消费者,而且洗衣店也被分为四等,所有洗衣业从业者都必须持培训证和资格证双证上岗。这是记者从昨天成立的广东省工商联广东洗衣洗涤业商会上获悉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钟鹤出席了成立仪式并成为名誉会长。广州天天快洁洗涤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志基先生被选为首届商会会长。

  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公约和标准规定,经营者无论经营规模大小都应明示营业执照、行业从业资格证明,明示服务项目、价格、投诉单位和电话,所有洗衣业的从业人员要持培训证和职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

  经营者要先向消费者说明衣物存在的问题、洗染后的效果、应收取的费用并征得消费者同意后才能开具服务单据;而在洗染贵重衣物时,可与消费者协商,实行保值精洗(染),做出书面约定,由消费者交纳不超过议定价值5%的保值精洗(染)费。

  衣服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

  行业公约规定,经营者对非保值服务的衣物,加工后造成损坏的,或因保管不善而被损坏或丢失的,要根据衣物的新旧程度和市场平均价格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为25%,逐年递增,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经赔偿后衣物归经营者所有,如果消费者索要,则减少赔款的20%~30%。对于衣物的价格,消费者最好拥有原始发票或收据,如果没有,则可通过价格鉴证中心对衣服进行估价。

  洗衣不达标可返工一次

  此外,洗衣未能达到洗涤业质量标准的可再返工一次,如果仍不达标,则应退还消费者所付的一切费用。而消费者洗染的衣物超过约定的保管期(一般为15天)未取的,则每件衣物每天加收1~2元保管费,超过三个月至半年者,每件每天收取保管费2~3元。

  此次公布的洗衣洗涤行业标准采取了分等定级原则,规定了特一级、特级、甲级、乙级洗衣店各方面的技术要求,其中特一级店必须通过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配有专职营业员、皮革调理工、洗衣工、熨烫工、织补工和质量检验人员,衣物洗涤质量抽查合格率要达98%以上。洗衣店等级评定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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